台南道路駕駛教學-永康駕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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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車主常把不再使用的車輛停放在路邊,甚至拔掉車牌,在交通新制上路後,無牌車停放道路將依法開罰,最高可處10,800元;若應參加交通安全講習的違規駕駛人無故缺席,除罰款外嚴重者可吊扣駕照。

  根據苓雅監理站統計,今(104)年1月至7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召訓人數總計為5,165人,到訓人數為3,934人,到訓率為76.2%,較去(103)年的96.4%明顯下降,換句話說,10位召訓人就有近3名未能按時到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違規肇事吊扣駕照處分、未滿18歲無照駕駛、酒精濃度超標駕車及6個月內違規記點滿6點以上等違規者,應接受道安講習。

  公路總局指出,汽、機車駕駛人若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參加講習,將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經過再次通知依期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未參加者,則將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目的,是教導違規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導正不良駕駛習慣,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苓雅監理站提醒,學員應按照講習通知單上的「講習日期」準時參訓,如因病、服役、服刑、受保安感訓處分或動員機關徵集,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參加講習,可於接獲講習通知後,向辦理講習單位申請延期。

  另外,在道路邊、騎樓、公有停車格等公眾通行區域,若停放逾檢註銷車、報廢車等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的汽、機車,警察機關將依今年7月1日新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600元至10,800元,並當場將車子移置保管、扣繳牌照。

  公路總局提醒,不再使用的車輛可交予「環保局合格廢車回收廠」回收,並切記要拿到一張廢車回收證明書以確保權利;想要保留的車輛,則應將愛車移放至私人場所保管,以免因新法上路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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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駕駛肇事率偏高,交通部先前推動70歲以上不適合騎車、開車的長者主動繳回駕照,但成效不彰。現在交通部敲定5月起試辦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75歲以上汽機車駕駛人須進行認知測驗3關卡,測驗通過後才會核發2年的短期駕照,反之則會收回駕照,新制度將在明年正式上路,屆時將會改為強制接受測驗。

交通部先前公告,為了確保高齡駕駛者的安全,自102年起即著手研議評估高齡駕駛人的管理制度,歷經近3年的研議規劃,未來將以75歲以上駕駛人為適用對象、每2年換照1次為審查週期、駕照換發須通過考照體檢標準及新增之認知機能檢測。

交通部表示,未來高齡駕駛人管理制度,必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規定年滿75歲以上駕駛人須經體格檢查及實施認知機能檢測通過後,換發較短有效期間2年的駕照,管理原則並非完全禁止年長者繼續駕駛,而是為讓不宜再騎車或開車者,不要再騎車、開車,以維護道路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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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駕照收回制度為75歲以上長者須通過記憶測驗、認知測試共3個關卡,其中包括日期時間測驗、交通號誌等等題型,通過測試者可換發2年短期駕照,若未通過者則會被勸導繳回駕照。交通部預計新制度將在明年正式上路,屆時將強制要求滿75歲高齡者接受檢測,未過關者,舊駕照將會被收回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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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路上看到貼有「新手駕駛、請多包涵」的車尾,駕駛人會特別保持「超級」安全距離。而交通部公路總局試辦實際上路道路考驗已經滿一個月了,在路上遇到路考的考生,駕駛人更得提高警覺。

  汽車駕駛執照考驗採實際道路考照,是世界各國現行通用的考驗方式。道路考驗車進入一般道路時,應考人除了須要就各駕車項目勤加練習外,行駛前還要注意交通安全及路權等動作,養成良好安全駕駛習慣,才能順利通過考驗。

  公路總局公布道路考照試辦統計資訊,截止至3月31日止,8個監理單位及11家駕訓班參加試辦道路考照共計177人,實際有上路道路考驗為99人,合格68人,及格率68%。

  公路總局表示,沒通過道路考驗的考生中,大部分因未養成良好駕駛習慣,而非駕駛技術不佳;常見不合格項目,包括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扣32分、行駛前未試踩煞車、手排車發動引擎未放空檔或未踩離合器、自排車發動引擎未入P檔或未踩煞車扣16分。

  為加強民眾駕車上路的信心,並養成安全駕駛習慣,促進改革現行小型車考照制度。公路總局指出,透過道路考驗確實把關,駕駛人應養成正確安全駕駛觀念及習慣,同時避免駕駛人一時疏忽而危及行車安全,並造成傷亡事故,進而維護自身駕駛及道路交通安全。

  此外,機車考照路考項目將於6月1日再增「兩段式左轉」、「變換車道」、「直角轉彎」、「停車再開」等4項。為維持考驗品質,新竹市監理站每日預設考照人數上限,想要考機車駕照的民眾除了可以善用線上預約考照,也可提早開始準備路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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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從今年三月一號起試辦「道路駕駛考照」,到本月十五號為止,已有六十六名考生參加,不過,合格率不高,僅有六成二。公路總局指出,沒有通過的大部分原因是未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而非技術不好。公路總局預計每三個月檢討一次希望一年後強制實施。(閻大富報導)

為增進汽車駕駛的道路經驗及安全駕駛習慣,公路總局從本月一號起試辦汽車「場地考照」和「道路路考」雙軌制。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陳聰乾指出,到本月十五號為止,全台共有九十五人參加道路路考,共四十一人合格,及格率只有六成二,沒考過的主因是未養成正確的駕駛習慣,而非技術不佳。

公路總局表示,不合格項目依序為未繫安全帶、行駛前未試踩煞車、未打方向燈、未鬆開手煞車、單手握方向盤和車輪壓到實線等,而轉彎時沒有轉頭或下車沒有兩段式開門,以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路權優先等,也都是道路駕駛應注意的事項。

公路總局將會每三個月檢討試辦成效,未來也不排除更動考驗項目,如果一切順利,預計明年三月起強制實施。(圖:汽車道路路考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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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決定從明年3月1日起將道路路考納入汽車考照計分,考生可選擇比照國外直接開上路,且路考新增不少項目,像是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或停紅燈越線,一出錯就扣32分,馬上出局,不少考生坦承難度增加,但認為馬路三寶應該可以減少。
不少駕駛人明明在考場路考開得很好,但實際開上路卻狀況百出,交通部決定從明年3月1日起,將道路路考納入考照計分,其中最容易被駕駛人忽略的違規行為列為路考重點
畫面左前方開在內側車道的這輛黑色轎車想要右轉,卻沒有打方向燈突然切入,結果撞倒機車,要是在路考考生忘了打向燈,直接就扣32分,總分低於70分,直接出局。
另外,等紅燈的時候也要小心,車輛若越過停等線或是停在機車停等區(下圖),也是扣32分,同樣「下次再來」;路邊停車時也要守規則,停紅線扣32分,停得太外側扣16分。停車的時候沒有看左右來車和後視鏡,很容易發生事故,也是扣16分
新制路考還新增兩段式開門,也就是下車前必須先將車門開一小縫,確認後方有沒有來車才能下車。一位民眾訪時說,「練習越多規則越多的話,就是對大家、社會大眾安全比較有保障,因為我有在騎機車,這樣比較不會被撞到。」
最快在後年,交通部打算取消場地路考,全面強制道路路考,對於考生們是一大考驗,但用路人也期盼,此舉能讓所謂的「馬路三寶」大量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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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民國100年至102年間,國道發生車輪脫落或爆胎事故共一千兩百八十九件,造成十八人死亡、五百五十一人受傷,顯見如何避免爆胎、若不幸爆胎時如何處理,是駕駛人必須面對的嚴肅課題,以下爆胎預防與應變的幾項重要須知:

一、預防車輛爆胎行前應注意事項?

用路人平時應做好車輛之保養及維護,以減少爆胎之機率,重點檢查項目如下:

◎胎紋深度: 輪胎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或CNS 4959卡客車用翻修輪胎標準所訂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即須更換。
◎胎壓是否正常
◎輪胎應定期對調
◎輪胎是否超過使用年限
◎胎壁有無硬化及龜裂
◎輪胎是否有偏磨耗之現象
◎切勿超載行駛,裝載貨物時,貨物應平均置於裝載範圍,並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

二、車輛行進間遇車輛爆胎,用路人應如何應變?

(1)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車輪爆胎,不可急踩煞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抓緊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
(2) 倘車輛已無法控制,也可藉著車體「摩擦」內側、外側護欄減緩速度,避免車輛翻覆。
(3) 車輛緊急停放路肩應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1968通報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待援時,車內成員需退至安全處,以免發生二次事故。

前輪爆胎

由於會影響駕駛者對方向盤的控制,因此比較危險。駕駛人必須鬆開油門,握緊方向盤,保持直線行駛,切勿慌張反覆猛打,以免汽車出現側滑;速度減緩後輕轉方向盤往外車道避,當車身姿態可以控制時,可輕踩剎車,將汽車緩慢停下來。

後輪爆胎

感受較為輕微,車輛的尾部會搖擺不定,只要握好方向盤,放鬆油門,降低速度後反覆輕踩煞車踏板,採用收油減檔的方式將汽車緩慢停下。

三、發生車輛爆胎,為何不能「緊急煞車」?

(1) 車輛輪胎爆裂,是胎內空氣迅速洩漏,輪胎和輪圈之間鬆動,此時煞車,輪圈被迫停止轉動,但輪胎因慣性作用仍在轉動,因此不但嚴重損傷到外胎或內胎,還會使外胎脫離輪圈,使車身傾斜加大,易造成打轉或翻車事故。
(2) 用路人在高速行駛,如遇車輛爆胎,絕對不可急踩煞車,應緩慢放鬆油門,緊握方向盤,降低速度,再慢慢滑行至路肩,以確保行車安全。

四、目前車輛輪胎使用規定及相關罰則?

(1)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
(2) 同規則規定,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各種大型車中,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之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其餘之大型車,其轉向軸之車輪,不得使用翻修輪胎;大型車非轉向軸之車輪,使用翻修輪胎者,應使用經經濟部檢驗合格之翻修輪胎,違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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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荷包失血!7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點燃香菸並抽菸影響他人,將開罰600元; 汽車於路邊併排停車,將重罰駕駛2400元;另國道常見車輛輪胎皮掉落影響交通甚至因此釀災,也將提高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從7月1日起實施,重要交通新制修正重點,包括有使用被「吊註銷車牌」的車輛占車位,即便停在合法停車格內,也將被吊離並拔牌,並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者,處600元罰鍰,此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屬於新罰則;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的情形,處汽車駕駛人2400元罰鍰。
另外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部分,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而導致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未達1.6公厘)者,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隊表示,除了行車抽菸開罰為新制定的罰則之外,其餘如汽車「併排停車」,原本的舊制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明天起的新措施,則修訂提高為2400元罰鍰。
國道警察第三隊交通組長黃修哲則強調,以往常見高速公路車輛爆胎掉落的輪胎皮,影響到後方車輛行車安全甚至釀成傷亡,原本的舊條例是針對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未達1.6公厘)者,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新修訂的條例則提高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用路人可得留意。
民眾普遍對交通新制措施叫好,有人表示行車抽菸罰600元罰太少了,應該罰6萬元,最討厭看到機車族或汽車駕駛人行車時抽菸讓菸灰往後飄,不但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
另外,彰化市曉陽路平常汽車併排情形相當普遍,機車族對重罰也多表示支持,希望能因此改善汽車併排情形,還給他們安全行車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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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警察局16日指出,交通部鑒於民眾反映路邊擺放販售車輛,影響行人及車輛通行, 道路併排停車造成交通阻塞,宛如人體腸道毒瘤,駕駛人吸食香菸製造空氣及環境污染,均應予以加重處罰或拖吊,爰予修正相關法令,並自七月一日生效,請駕駛人及車商業者立即改善,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受罰。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指出,有關這次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有:

1.以往對於街道上擺放尚未領牌車輛販售,警方似乎無法可罰,未來將依第十二條規定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拖吊。

2.市區道路狹窄,併排停車嚴重影響他車通行,未來將依第五十六條規定道路上併排停車,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3.駕駛車輛吸食香菸者,經常造成空氣污染,亂丟菸蒂,破壞環境,未來將依第三十一條之一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4.有鑒於市面翻修輪胎及胎紋不夠深之車輛經常爆胎肇事,未來將依第三十三條在國道和快速公路車輛、輪胎橡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小型車處新臺幣三千元元罰鍰、大型車處新臺幣四千五百元罰鍰。行駛國道和快速公路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未達零點一六公厘),小型車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大型車處新臺幣四千五百元罰鍰。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指出,對於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加強宣導外,未來將嚴格執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並呼籲駕駛朋友養成正確的駕駛習慣,以防止事故發生,確保本身 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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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臉書po上兩張照片,是台中一間駕訓班的教練車爆衝,衝破駕訓班圍籬,撞向停在路邊的車輛。有網友問說,教練車的副駕駛座不是都有煞車可以踩嗎,竟然可以從駕訓班衝出路面撞車,宛如電影情節,讓不少網友直呼實在好誇張。
民眾上駕訓班學開車,要上道路駕駛身旁一定都有一名教練陪同避免發生意外。但逢甲一間駕訓班,卻有一名女學員把車開上路後,竟直接衝撞路邊轎車。怎麼這麼誇張!銀色教練車衝破駕訓班圍籬撞上路邊的黑色轎車,教練手插著腰、表情無奈;女學員則是蹲在一旁驚魂未定。到底怎麼撞的?有民眾把照片po上網,有網友問說:教練車不是副駕都有煞車可以踩嗎?竟然可以從駕訓班衝出路面撞車,宛如電影情節,不少網友直呼實在有夠誇張,也有網友說 「千萬不要放這位女學員出來」。民眾表示:「好險沒撞到我的車,不然就慘了」目擊民眾說:「應該是把油門當成剎車踩,新手都會緊張啊!」實際回到駕訓班,業者低調不願回應,只表示女學員與教練都沒有受傷。到底怎麼發生意外,目前還要調查,但駕訓班上路訓練一出大門就車禍,已經引發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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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因開車門 發生車禍的案件,平均每天發生近十起。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上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修法,若汽車駕駛或乘客,在停車時,開關車門,沒有禮讓行人、或讓其他車輛先通過,可罰駕駛一千兩百元到三千六百元。

 

修法草案上周五已經立法院一讀,將交付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目前依現行法規無罰則,警方無法取締,肇事讓人受傷,才可記駕駛 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吊扣駕照三至六個月,致死才吊銷駕照。 修法後、增加罰鍰,並加重肇事處罰,致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致死、重傷 則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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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外側慢車道常被汽車佔用,機車族為閃避大車而發生意外,因此警政署建議,將現行寬五公尺的外側慢車道縮減為三點五公尺,或切割成兩條、增設機車優先道,減少汽車搶道或併排停車,降低肇事率。道路外側慢車道易出車禍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國內駕駛習慣不良,企圖以縮減道路寬度來改汽車駕駛行為,似非解決問題的方法。要改善外側車道行車問題,可行的辦法還得靠強力人為取締,以罰制亂,迫使用路人改變駕駛習性。

 國內機車多,成為交通亂源之一,但是民粹當道,沒有任何當權的政治人物或是民意代表敢於提出抑制機車主張,甚至連建議的勇氣都沒有;可是交通主管單位,卻不斷利用行政手段打壓機車族,譬如畫出禁行機車車道等,硬將機車逼到外側車道,可是外側車道是使用率最高、動線最複雜的車道,交通主管單位卻放棄管理,成為任由駕駛人「自生自滅」的區域。

 馬路邊的外側車道,路邊有公車站牌、停車位、也有臨時停車的車輛,當然還有雙排違停車輛,在這個汽、機車混行(現在還加入了自行車)的車道,有時公車、小貨車、小自客要靠邊停車,同時又會有大客車、小汽車從停車格或是由路邊起動,還有從巷道中竄出準備插入道路的車輛;而這個區域內有大量機車快速前進,在這樣混亂環境內行駛的機車,明顯是道路上的弱勢,不但要行進,還要不斷閃避隨時要靠邊或從路邊起動的車輛,要在這裡生存,除了要靠著對道路叢林運作的自然反應能力,也必須有些勇氣及運氣。

 這個搏命競爭的區域內,機車駕駛人得自求多福,以隨機應變的方式鑽進鑽出、閃避蛇行,自然需要較寬廣的空間,來適應多種車輛混行的複雜需求,因此先前的道路規劃將之設計為五公尺,較一般車道為寬些,可讓在這個區域內的車輛,以自訂的叢林規則來求生存。若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且依駕駛紀律來開車,放任這個區域的車輛自由行,應是不得已中的應變方式;可是國人駕駛習慣極差,開車橫衝直撞有如尋仇,大車吃定小車,而且靠邊、起步,想停就停、想走就走也不打方向燈,這個區域自然成了道路上最危險的殺手區塊。修改外側車道的建議,是由警政署提出,可見道路外側慢車道對生命的危害,十分確定。

 負責交通安全的主管單位,似乎認定外側車道的亂象以及車禍的發生,主要是來自併排停車,因此解決外側道路問題,就採用縮減車道寬度的方法來治標,好像外側道路變窄,汽車駕駛人就會自動守規矩不再違停;但原來較寬的道路的彈性空間消失後,機車族可能被迫駛入內車道,境遇更慘;而另一個增設機車優先道的方案,要如何落實尚未見細節,在如此複雜區域,規劃需更為縝密而且難解。

 整治交通問題的最大迷思,在於主管單位認為監視器、交通標誌、標線可以取代人力,因此超速桿、違規照相桿林立;可悲的是,靠機器來維護交通安全,只會製造出更多的投機駕駛,而且這些駕駛人通常是使用道路最頻繁的專業人員,交通標線、監視器對他們毫無作用,反而誘導其他業餘駕駛有樣學樣,成為學習榜樣。道路外側車道如交通管理的化外之地已久,既然警政署認為外側道路亂象的主因來自併排停車,那麼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應把這項違停列為優先取締重點。交警們,請收起拍違規的照相機,開始動手勤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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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鬧駕駛荒,開出月薪5.5萬元仍狂缺2千多人,就算好不容易招到人,擁有3年大客車駕照經歷,結果竟然是駕照擺在家裡3年,沒啥開車經驗,讓在山區趴趴走的遊覽車安全亮紅燈,為解決遊覽車缺人和安全問題,交通部本周著手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除放寬開大巴經歷從3年降低為2年外,也改要求是實際開車經歷,開大巴的交通車或校車,沒經驗也可。

交通部表示,原本要開大巴士的遊覽車需有3年以上的大客車經歷,將改為有2年以上的「實際經歷」,或者是要有1年以上實際經歷,再經政府受訓101小時即可;開中巴遊覽車原本要有1年經麗也放寬為不滿1年實際經歷,通過36小時受訓即可;學校校車等交通車的大巴士則從3年經歷改為免實際經驗、只要有大客車駕照即可,預計7月上路,呼籲民眾可以投入遊覽車業找工作。公路總局則表示,政府培訓遊覽車駕駛等相關課程預計年底開課。

中華民國遊覽車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目前遊覽車缺駕駛高達2千多人,以往只能從客運業挖人,現在放寬資格且加入實際經歷等門檻後,將可解決駕駛荒,沒經驗者,只要考上大客車駕照,可以先開交通車,平均月薪也有3.5萬到4萬元,因交通車和客運一樣,都是在市區開固定路線,沒經驗也可透過內部培訓上線,之後累積實際經驗後再轉開遊覽車中巴或大巴,平均月薪有5.5萬元,旺季時還可能上看10萬元,且新制要求實際經歷也可解決行車安全和人為操作技術不佳等問題。

另法規也將取消遊覽車12年車齡限制等規定,原本規定12年以上的高齡遊覽車行駛國道速限不得超過90公里,並禁止行駛山區道路,未來將取消車齡限制,公路總局表示,因為老舊遊覽車已淘汰得差不多,加上山區管制大巴或中巴路段等管制已建置完整,車齡將不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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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駕駛人注意了,未來白天騎車或開車也要開大燈!交通部公告後年起分階段強制汽機車新車出廠前,要配備引擎一發動就會自動開啟頭燈,這項規定其實在日本、新加坡、泰國、印尼行之有年,根據統計實施後可減少5.9%碰撞事故!
駕駛人一個轉彎,明明大白天,一張張罰單卻跟著來,原來這裡是新店安坑安康路二段的產業道路,因為道路拓寬強制規定汽車開大燈。不過未來恐怕不只特定路段,不管在哪,只要汽機車上路,就要強制開大燈。
一位民眾坦言,「知道(要開燈),掛很久了,可是大家都沒這樣做。」不少民眾恐怕都存在這樣的想法,不管是忘了還是圖個方便,規定路段大燈沒開,被取締荷包大失血。不過交通部公告,後年開始分階段強制汽機車新車出廠前,都要配備引擎一發動就會自動開啟的晝行燈或頭燈,否則不得上路。
白天強制開大燈的規定,其實在國外行之有年,像是日本、新加坡、泰國和印尼等,已經強制要求汽機車新車要安裝連動開啟頭燈裝置,禁止手動關閉。根據統計,這些國家從實施以來,白天發生碰撞事故的機率平均減少5.9%,國內實施以後,預計每年可減少26人死亡、6668人受傷。
根據交通部規劃,分段實施,後年出廠的新款式機車優先適用,2018年擴及新款汽車,2019到2020年針對原有款式但新出廠的汽機車以及新款大型車,2021年則是原有款式新出廠的大型車。只是新制上路前,使用中的舊車因為考量改裝困難,不朔及既往,民眾如果要加裝相關設備,大約得花4到6千元,為了交通安全,新制上路,駕駛人可不能輕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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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新制! 後年起汽機車白天強制自動開大燈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17/507709.htm#ixzz3adI6tS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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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縣治區在身障停車位外,今天又出現了9個低污染車輛專用的停車位。新竹縣環保局希望藉此鼓勵民眾多多使用環保節能車代步,雖然出發點以宣導的作用為大,但是縣府交通旅遊處表示,根據交通部曾經給新北市政府的函式,這樣的專用車格還是有強制力的
縣府交旅處交通管理科表示,3年前,新北市政府首先推動這樣的環保車專用停車格上路,由於涉及到這類的停車格到底有無強制力要求駕駛人配合,經請示,交通部函復指出,只要劃設的出發點是為了環保、節能,且提供給「不特定的公眾」使用,就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的相關辦法劃設,一樣具有強制力,駕駛人看到就要遵守依規停放。
縣環保局環保設施管理科表示,他們基於鼓勵、勸導民眾多多使用環保車輛,所以在縣府的行政區域內劃設這樣的專屬停車格。目前在縣府前棟左、右2側的小停車場各有2個,環保局前2個,文化局、新竹瓦斯公司、以及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內各1個。駕駛環保車輛到縣府洽公者可以參考停放。
該科表示,未來這種環保車專用的停車位會不會出現在竹北的街頭?他們將視相關法律規定和交旅處共同研議、評估。
新竹縣環保局規劃的「低污染車輛專用」的停車位,在車位後有該局樹立的專用停車告示牌,地面上也噴上了「CO2、GREEN」的綠色標示,很多人看了覺得很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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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軍備競賽!Volvo 宣告 2017 年將推出自駕車
汽車自駕的科技越來越像科幻片一般,除了軟硬體方面的問題外,連同是否合法上路的部分也可能會有重大變革,如今 Volvo 宣佈將在 2017 年之前,測試一輛自駕車上路,為全球首部在路上測試的自駕車,並且將會載人實地上路測試。
Volvo宣佈將在2017年之前,測試一輛自駕車上路,為全球首部在路上測試的自駕車,並且將會載人實地上路測試。

Volvo 推出要上路測試的自駕車,需要裝設超過 28 台的攝影機、感應器,以及雷射感測元件,Volvo 表示,其自駕系統包含了一系列錯綜複雜的軟體規則,來處理任何行車時會遭遇的狀況,並且還需要通過瑞典哥特堡市政府的許可。
Volvo推出要上路測試的自駕車,需要裝設超過28台的攝影機、感應器,以及雷射感測元件。

要讓自駕車安全上路行駛,必須盡可能地讓車內的電腦系統理解每一天開車的狀況,因此在前保險桿便需要配備數台不同型式的雷達、攝影機、光束雷射掃描器,以及 12 部超音波感測器,這些裝備必須與內建特殊的高解析 3D 地圖、GPS 感應器,以及當地交通控制所進行連接,不僅要警告車輛有交通堵塞,必要時還必須提醒駕駛人要將自動駕駛切換至手動駕駛,上述這些系統皆具備自動防故障裝置模式以及備用方案,以防系統臨時出錯。
系統不僅要警告車輛有交通堵塞,且當有必要時,還必須提醒駕駛人要將自動駕駛儀切換至手動駕駛。

即使有許多主要汽車製造商以及公司,像是 Google,都努力在探索自駕的技術,但沒有一間企業有 Volvo 那樣的衝勁,大部分的車商皆表示要推出完整的自駕車至少必須等到 2020 年至 2025 年,因此 Volve 若真能在 2 年內達成目標,就能拔得頭籌。

圖片來源/Vol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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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輪電動代步車到處趴趴走,讓其他駕駛「心驚驚」。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長黃增樟指出,電動代步車不是車,只能行走於人行道或斑馬線,假如出現在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罰鍰。

黃增樟說,電動代步車起初是供殘障人士代步,隨著高齡人口增多,老人家踩不動腳踏車,平穩的四輪電動代步車就成為常見代步工具;為確保使用者安全,交通隊去年還發送200件反光背心,以能增加電動代步車駕駛人的可見度。

他說,花蓮大眾運輸系統不如都會區發達,偏鄉想搭計程車也困難,電動代步車確實有存在必要;但這類車輛屬醫療器材,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算腳不算車」,路權比照行人,不應出現在車道上。

黃增樟表示,一旦電動車違規行駛快車道,造成後方車輛追撞,不但要負肇事責任,更沒有強制責任險保障;假如後方駕駛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發生事故,駕駛人「應注意、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得負擔部分責任。

但是他也坦承,人行道上常有變電箱,路旁又常見違規停車,若要強制取締老人家,難免於心不忍,只能透過老人團體或電動車業者加強宣導,提醒銀髮族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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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臉書上盛傳的一張完美路邊停車照片,但貼圖人則指稱該車停放處其實是機車待轉區,經查該地點就在台中市北屯區北屯路及崇德二路一段口,大買家量販店門口;五分局交通組說,該車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說,將車停到機車待轉區內的確實常發生!有的路段的機車待轉區,因為道路的限制及恐影響其他車輛的行進,交通局規劃時就會內縮劃到路線內側,有的格子內雖有噴字,但因字體剝落不清,會讓駕駛誤認是個路邊停車格將車停進去。

不過,網路圖片中的格子字跡清楚,有可能是駕駛貪圖方便停放,另外則是該處路小又是捷運施工處,停車難,也有可能是誤認是停車格將車停在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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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局去年八月全國首創「閃電型」標線,在萬華區國興路青年公園旁、文山區景中街2地點試辦,用意在提醒駕駛人減速。但最近有民眾發現,「閃電型」標線已悄悄取消。

北市交工處解釋,當初報請交通部核定試辦半年,調查後發現確時有達到減速效果,但半年結束後須先取消,再由交通部評估是否續辦。 交工處為降低肇事率,去年參考美國維吉尼亞州做法,將原本筆直的車道線改為曲折狀的「閃電型」標線,讓駕駛有車道縮減的錯覺,進而放慢速度,設置時在網路上也引來討論。 交工處科長施學榮說,試辦3個月,發現經過車輛時速平均放慢3.4到6.4公里,煞車率也增加9.4到13%,顯示標線的確會讓駕駛下意識減速,萬華國興路的試辦區,車禍數也從去年的2件下降到沒有。但試辦期不夠長,因此成效還不明顯。 施學榮指出,也許是新鮮感降低,3個月後的數值平穩,沒再變動,加上試辦期結束,因此先取消。 交工處指出,目前全國道路標線都統一,「閃電型」標線為北市在國內首創,要擴大續辦,須經過交通部同意,下周就會到交通部報告。 不過最初為「閃電型」標線塗銷直線,現又把直線畫回,引起當地居民討論。交工處說,考量到當初僅試辦,因此是以「成型標線」直接黏貼在路面,成本較低,試辦後撕起即可。

原文網址: 「閃電型」標線 北市試辦悄取消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33546197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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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汽車行駛國道若爆胎或機件脫落等,原罰一千二百元,將加重處罰為三千到六千元。交通部上周五配合完成相關裁罰基準表修正,明訂小車將開罰三千元,大車開罰四千五百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六個月內滿六點可吊扣駕照一個月
鑒於以往曾有國道客運將乘客丟包在國道,或讓乘客在交流道下車,另也有貨運業者在交流道分裝貨品或交貨,影響安全,此次也明訂在國道指定場所如服務區以外的路段上下乘客或裝卸,都將開罰一千二百元。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點菸或抽菸影響他人,將罰六百元,併排停車以往機車罰九百元、汽車罰一千二百元,但鑒於併排停車常導致後方車輛為了閃車發生嚴重車禍,也將統一加重罰二千四百元。

車內哈菸免罰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點菸或抽菸影響他人,取締要件以是否影響他人為主,如菸灰或煙飄到旁邊或後方影響其他車輛駕駛人,警方將可取締,但若在汽車內關閉窗戶抽菸,或附近全都沒車,則不會開罰。
民眾林先生表示,有些道路單向僅兩車道還被併排停車,機車根本無路可走,開到內側又要和汽車搶道很危險,贊成重罰。民眾謝小姐說,超討厭騎車的人還邊抽菸,彈菸灰還會弄到後面的人,罰六百元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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